索赔条件和进展情况

特锐德(300001)

日期:2024-05-11 17:55:35 浏览:251

索赔条件

凡是2017年4月17日至2021年12月17日之间买入且2021年12月17日收盘仍持有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索赔依据

特锐德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因对多个经营事项的会计处理存在差错,特锐德对 2016 年至 2020 年年度财务报表以及 2021 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其中,调减 2017 年利润总额 11,547.01 万元、占调整前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39.27%,调减 2017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8,675.65 万元、占调整前净利润的比例为 31.17%;调增 2020 年利润总额 4,328.70 万元,占调整前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35.13%。对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于德翔、总裁周君、财务总监杜波、时任总裁宋国峰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赔偿损失

一、投资差额损失,大部分法院普遍支持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佣金(按照投资者差额损失*万分之三到五),印花税(按照投资差额损失*千分之一)



案件进展情况

一、案件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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