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条件和进展情况

华联股份(000882)

日期:2024-05-11 17:53:37 浏览:253

索赔条件

凡是2021年10月9日至2022年4月18日间买入并且2022年4月18日收盘持有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索赔依据

2022年9月27日,华联股份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决定显示:2021年10月,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华联股份全资子公司青岛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发了《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告知经报请黄岛区人民政府批准,该局将无偿收回面积34,36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华联股份未及时对该事项进行临时信息披露;2022年3月8日,政府相关部门按流程完成了不动产权证的公告注销,华联股份亦未对前述信息及时披露。



赔偿损失

一、投资差额损失,大部分法院普遍支持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佣金(按照投资者差额损失*万分之三到五),印花税(按照投资差额损失*千分之一)



案件进展情况

一、案件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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