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条件和进展情况

万通发展(600246)

日期:2024-04-04 12:13:15 浏览:272

索赔条件

凡是2023年2月8日到2023年2月17日期间有买入操作,并且2023年2月17日收盘持有的投资者可,可申请民事赔偿。


索赔依据

2023年2月19日晚,在上交所的再三问询下,万通发展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显示2023年2月6日控股股东嘉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万通控股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累计冻结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17%。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八款: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等,或者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属于应当通过临时公告的形式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在事件发生时两个交易日内披露。也就是最晚披露的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2月8日。



赔偿损失

一、投资差额损失,大部分法院普遍支持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佣金(按照投资者差额损失*万分之三到五),印花税(按照投资差额损失*千分之一)



案件进展情况

一、案件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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