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条件和进展情况

青岛中程(300208)

日期:2024-05-29 14:06:49 浏览:301

索赔条件

  

  凡是2022年7月15日到2022年8月3日期间买入,并且2022年8月3日收盘持有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索赔依据  


  2022年8月3日晚,青岛中程发布《关于累计达到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显示:涉及公司印度尼西亚的Madani 镍矿和IPC 煤矿项目,因采矿许可证被撤销,公司提起诉讼。上述矿产涉案金额累计15,545万元(取各公司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计算),占公司上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2.92%。如涉诉矿权的采矿许可证最终被判决撤销,公司将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规定“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两起案件的受理时间分别为2022年5月31日和2022年7月13日,那么上市公司最迟应当与2022年7月15日进行披露,但是公司延迟到2022年8月3日晚才披露。


  认为,上市公司延迟披露的行为已经违反相关规定,侵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凡是2022年7月15日到2022年8月3日期间买入,并且2022年8月3日收盘持有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除此之外,公司PT.CIS Resources(青岛中资中程印尼中加煤矿有限公司)煤矿该煤矿无形资产价值 30,713 万元,因印尼地方政府政策的变动,导致本矿区与第三方的部分矿区产生纠纷,公司印尼子公司拟于近期提起诉讼,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截止2021年报公司海外公司无形资产-矿的特许经营权账面原值 5.34 亿元。上述事项也就意味着公司账面价值80%的海外矿产存在重大经营风险。


  事实上,深交所早就在2021年报问询函中就关注了公司5.34亿海外矿产的减值问题,公司在2022年5月10日的回复中提到,根据印尼目前的政策,提供相关资料后即可办理生产采矿权证延期。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公司就对采矿权撤销事宜提起诉讼,这种前脚可延期后脚就诉讼的做法,公司又是否对海外矿产的经营风险做到充分披露呢?




赔偿损失

一、投资差额损失,大部分法院普遍支持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佣金(按照投资者差额损失*万分之三到五),印花税(按照投资差额损失*千分之一)



案件进展情况

一、案件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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